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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行天下 中国物品编码工作溯源

发布时间:2018-06-21 10:58:14  点击次数:1086次

(一)

我国的物品编码研究和应用工作开始于1986年初,当时的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理论室在研究1987—1988年工作计划时,明确了进行“条纹码研究”课题研究的工作任务,该课题具体研究的内容是:收集、翻译有关资料;条纹码技术应用概况;条纹码的编制形式;条纹码识别技术;如何在国内推广应用。

由于条码和信息分类编码的一脉相承,对于这一工作具有专业敏感性,加之理论室认为不能局限于纯理论研究,必须开拓实用性领域。基于以上原因,理论室就条码技术在我国应用前景问题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曾先后走访了商业部、物资部、轻工业部、交通部、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包装总公司、商研所、邮电研究所等部门和单位。

当时,由于中国企业出口商品因商品上没有标识条码,在对外贸易中受到诸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技术壁垒,给出口企业和外贸发展造成极大损失。通过进行国内外广泛调研,我国的早期条码工作者们意识到出口企业对于条码技术的迫切需求和条码技术在国内具有的广阔应用前景。有鉴于推广条码技术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特别是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理论室认为应首先成立我国的物品编码中心,并以中心的名义申请加入EAN编码组织。

时任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所长的易昌慧在部署机构调整时提出,理论室应尽快着手推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成立工作,并在获得批准后迅速申请加入EAN编码组织。时任国家标准局副局长的李保国在《申请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的请示》中批示,“从现在起就要就建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问题同有关部门协商,争取更多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由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这一名称是参照EAN编码组织成员的名称确定的,当时EAN编码组织的秘书长布内特对这个名称还有些不理解,并在给理论室的传真中写到,“看到你们机构的名称,还以为你们已经是EAN的成员组织了。”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作为我国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全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标识工作专门机构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二)

1989年6月,在我国条码工作开始之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在解决加入EAN编码组织和配齐设备的前提下,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出口商品标准化试点工作;5年内实现部分商品条形码化;10年内实现全部出口商品条形码化。同时在邮电、图书、运输、工业生产、仓储等系统初步推广应用条形码技术。

基于当时市场经济,特别是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条码工作是从出口商品采用条码标识起步的。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出口商品的条码标示都是条码工作的重点。当时,我国的很多出口商品由于没有采用条码标识不能进入国外超级市场,并被外商以需要给这些商品加贴条码而肆意压价。很多国外进口商给中国出口企业发来信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条码标识,否则停止订货。

“章光101”是经当时还未加入EAN编码组织办理的第一个采用条码标识的企业。当时“章光101”的生发产品在国际上多次获得大奖,正是开拓国际市场的关键时期,但企业负责人在法国考察时发现,其产品由于没有标识条码,无法进入超市销售,于是立即要求尽快办理申请条码的相关手续。1990年4月25日,布内特在发给编码中心的传真中就“章光”申请使用条码情况进行交流。“今早接到了章光申请表,当我们收到相应的费用后,将立即寄给你们EAN制造商编号和《EAN规范》。”布内特在传真中这样写道。

而实际上我国最早采用条码标识的商品是图书。当时,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要到德国法兰克福参加书展,编码中心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为其九类参展图书上进行了条码标识。由于没有制作条码的专用设备,编码中心自行研发了生成条码的软件,为了减少误差,必须先将条码图形放大后打印出来,然后缩小后再印制,受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这一批的条码是铅印,虽然工艺较为粗糙,但毕竟是我国制作的条码第一次出现在国际市场。